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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辉在市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17 15:42 来源: 成都市纪委监委 作者:

走前列作表率 在新起点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4日)

刘光辉

我代表中共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十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市纪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27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纪委监委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分别书面请示报告122次、130次。紧扣党中央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进换届风气监督,严格党风廉政意见把关。积极推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追责问责335人,对情节轻微、可立行立改的失职失责问题,附条件不予问责处理18起45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持续正风反腐,一体推进“三不”。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问题,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05个、处分197人。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为基层减负,查处相关问题163个、处分14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159件,立案4427件、处分4064人,移送司法机关170人。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追回在逃人员2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39人主动投案、119人主动交代问题。出台《处分决定宣布公示及警示教育工作办法(试行)》,持续深化互动式警示教育,制发《说案》《作之于细 累之成风》等警示教育读本和警示教育片。协助省纪委监委建成天府家风馆,成功承办全国“好风传家”研讨会。

(三)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1296件、处分946人。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开展违法采砂石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8件62人。深入推进发改、经信等六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查处违规违纪案件319件396人。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级层面推出阳光监督系列主题直播活动86期,推动解决问题1269个。

(四)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治理效能。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出台《对市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工作办法》。推进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指导基层建设“死亡人员领取民政补助”“公务用车加油”等监督模型。参与中央纪委“监督一点通”在川试点。探索以同志式谈心谈话处置一般性问题线索。构建从释纪释法、处分执行、警示教育到关心关爱贯通融合的工作闭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3538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各形态占比分别为71%、21.1%、3.8%、4.1%。审慎稳妥办理申诉案件,切实保障申诉人员合法权益。

(五)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把抓好巡视整改纳入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巡察监督内容,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组对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及时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开展第九轮常规巡察,对市委办公厅等20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开展对全市疫情防控、粮食购销等领域,以及成都经开区、淮州新城党工委的专项巡察。对天府新区、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巡察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协作的制度机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向周永开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统筹推进区(市)县纪委班子换届工作。市监委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为主题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抓好全员培训,健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机制。出台《审查调查组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案中线索管理办法》,开展办案安全暨审查调查规范化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高质量完成审理人才库建设试点工作。深化系统内部督察,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1件11人,开展“抓反思、查风险、严纪律、铸铁军”以案促改专项行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对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认识不足,政治监督缺乏精准意识精准举措;对“三不”一体推进理解不深、定位不准、贯通不够;法治意识、专业能力不强,工作规范性欠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依然薄弱,主责主业不聚焦不突出,不敢斗争、不愿斗争、不善斗争现象较为明显;内控机制不健全,队伍自身建设失之于宽松软,个别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协助党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深耕主责主业、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上走前列作表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思想,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综合运用明示、函告、约谈、巡察、调查、考核、陈述、评估、追究等方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带动“四责”协同推进。紧盯“关键少数”,细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系列规定的具体举措。建立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政治谈话”制度。持续开展庸俗腐朽政治文化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两面派两面人问题、在党内搞小圈子和结成利益集团的问题,推动“两个维护”在全市落地落实。聚焦党的二十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产生、市委换届重点环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肃处理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确保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大运会举办、产业建圈强链、智慧蓉城建设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深入监督、精准监督,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把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严肃纠治搞“两高一剩”、不顾地方实际盲目举债等违背新发展理念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贯彻落实《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点,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形成“优质服务看成都”口碑。

(二)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办案引领。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战略定力,查办有影响力、震慑性的案件。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国有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国企反腐败工作力度,深挖细查国有企业非正常亏损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并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健全金融领域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畅通工作沟通联系和线索移送渠道,坚决查处金融领域各种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高度重视腐败年轻化低龄化现象,持续查纠年轻干部“涉网”腐败等问题。聚焦“五类重点”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推动形成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诬告陷害行为。

提高办案质效。加强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压紧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扎实开展“重复举报治理三年行动”,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健全线索处置、案件办理跟踪督办机制,推动线索处理定期办结、动态清零。做深做细初步核实。统筹优化合理调配资源,坚持快查快结。精准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在办案全过程中,始终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以提办、联办、指定办、交叉办等方式,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查办案件的统筹力度。下大力气改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查办案件的结构、质量。构建以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案件质量建设、治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审理人才建设为支点的审理工作新格局。加快建设全市案件审理信息系统。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法法衔接,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会商研判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认真开展申诉复查工作。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探索审查调查“全机关联动”工作机制,把查当事人与查政治、查责任、查职权、查制度、查作风一体贯通于案件查办和审理全过程。以此为基础,把警示教育、纪律检查(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建章立制、执纪监督贯通于案后治理全过程。上级纪委监委要强化对下级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三促”(促改、促建、促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行案件主办人员到发案单位作剖析报告制度。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件、阅看忏悔录、制作主题警示片(读本)、宣布处分决定同步教育、旁听庭审、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关心关爱。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切实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深挖严查“四风”问题。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牢牢把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相互交织的内在关联性。坚决预防由“风”及“腐”,制定出台抓早抓小纠治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办法。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尚俭戒奢,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肃整治铺张浪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并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发挥主责作用,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精心策划廉洁文化活动,创作廉洁文化产品,传播廉洁价值理念。从波澜壮阔的红色资源中汲取廉洁正能量,从悠久醇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中寻找廉洁基因,从建筑承载、文史记载、口碑传载中挖掘“厚德”元素。以信仰和文化的力量激励、鼓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并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优化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融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天府家风馆等优势资源和省级廉洁文化阵地。发挥群团、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的作用,全社会共建廉洁成都。

(四)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聚焦乡村振兴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资金使用、产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等情况,从严查处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织密防止返贫动态监督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纪法情理融合,更好为基层减负、为干部减压。

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助推超大城市微治理。在乡村领域,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和“三资”管理中以权谋私,公共基础设施“中看不中用”等问题;在教育领域,重点整治教辅、校服、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违规谋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不力等问题;在医疗领域,重点整治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索贿受贿,对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监管不力等问题;在养老社保领域,重点整治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不规范、贪占挪用、优亲厚友,以及对养老机构管理混乱失管失察等问题;在城市住房建设管理领域,重点整治违法建设、欠薪、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街面路面铺面整治及公务购买等方面服务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疏于监管,甚至从中牟利等问题;在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整治虚假整改、“一刀切”整改、敷衍应付等问题;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监管责任存在断点、层层下放、弱化,执法不严、走过场,风险排查流于形式,搞被动式、应付式整改,事故背后的政绩冲动和利益至上等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整治对网络餐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未成年人食品影响健康监管不力等问题;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重点整治违规审批、勾结中介、吃拿卡要、“窗口”腐败,利用停车收费管理等公共资源谋私贪腐,套取就业创业培训资金等问题;在执法司法领域,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权力寻租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在监督对象上,除盯紧农村“小五长”外,高度关注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中的重要骨干科(处)长。不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卡通”专项治理、“三务”公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阳光监督”等成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综合施策推动治理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

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落实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人员配备做到“两专三兼”,严禁专职干部兼任其他职务,严禁长期和频繁借用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人员进行专项清理并规范抽调行为。探索建立县级纪委监委“室组地”工作统筹、力量统筹、攥指成拳的工作机制。按照地域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全面落实“乡案县审”要求。推进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谈话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自身监督机制建设,网格化织密村(社区)监督体系。

(五)着力增强政治巡察质效,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整体监督作用

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效果的首要标准,杜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为“零”的情况发生。聚焦巡政治、巡责任、巡重点人员、巡事和权、巡制度、巡作风,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实效。全面落实同级纪委班子成员担任巡察办主任要求,建立健全对巡察组组长的选任、考评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巡前、巡中、巡后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总结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科学拟制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有序推进新一届市委常规巡察,围绕市委中心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对区(市)县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压实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区(市)县增强巡察力量,巩固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积极探索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方式、路径、举措。

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健全党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的整改监督链条。实行巡察情况分层反馈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领导带队反馈巡察意见,探索建立党政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报告“四方会审”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健全组长负责制,把优秀干部和年轻干部放到巡察岗位锻炼。对反映巡察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室统一受理、办理。

(六)扛牢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动形成内外两种监督合力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室要把主要精力从线索处置中解放出来,更加重视对分管联系单位及其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要聚焦“关键少数”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督促他们管好自己、履好主责;要与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分管联系单位班子运行情况;要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更多使用谈心谈话方式,有温度、面对面地了解问题、释放信号;要对分管联系单位开展扎实深入的监督调研,更全面准确地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要探索完善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办法;要与巡察机构保持全方位、全链条、全时段联系,让日常监督和巡察“双向借力”;要督促相关单位抓好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有效解决案件查处、巡视巡察、监督调研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做到时刻“心中有数”;要创新信息化监督手段,深入探索大数据监督,综合用好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监督平台,扎实推进省纪委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文书制作及措施监管系统、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在我市的适应性改造建设及全面推广运用。

形成系统内监督合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探索形成齐抓共管、贯通融合的工作局面。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党风政风、宣传等部门,都要围绕自身如何最大程度发挥监督作用开展工作,并主要通过监督检查室实施、反馈、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涉及“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系统整治,以及其他方面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统筹,并负责协调相关室实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协作联系,区(市)县纪委监委必须加强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的统筹力度。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

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保持与党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协调联络,推动实现监督成果共享。建立健全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合作制度机制,让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到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来。深化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其他机关、职能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驻在该机关和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必须督促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七)守其白、辨其黑、洁若玉、坚如铁,全面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严守政治规矩。坚持对标对表,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严起,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配合做好市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建立纪委常委会通报学习同级党委常委会精神制度、纪委常委会纪要上报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制度。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加强派驻机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指导县级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提升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学规学纪学法活动,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以战代训、轮岗交流等方式,分级分类深化全员培训,继续实施办案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强办案场所建设。拓展审理人才库建设试点成果,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技术、巡察等方面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注重对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测评。认真组织评优评先。

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防止“灯下黑”,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专责监督、职能监督、组织机构、外部监督“五个体系”。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建立干部监督机构与组织、案件监督管理、机关党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查以案谋私、说情打招呼、失密泄密、失责失管等突出问题,抓好系统内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开展整肃队伍专项行动。

濯缨锦江,清流万里。站在新起点,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定竖起“走前列作表率”的旗帜,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