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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 2017年党委中心组第一次学习(扩大)会

发布时间: 2018-01-18 09:55 来源: 作者:

(本网消息 组织人事处 供稿)3月6日,学院召开2017年 党委中心组第一次学习(扩大)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陈超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庄永辉,党委委员、副院长任忠、杜海成、陈昌辉、王艺俪出席会议,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庄永辉主持。

会上,传达和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实施意见》《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的谈了学习心得体会。


随后,超儒书记强调,深入学习《实施意见》《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文件精神的主要目的:一是着力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着力解决好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达到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三是着力提高干部的执行力,通过学习有助于开拓干部思维,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水平,为学院跨越式和追赶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针对下一步学习活动,超儒书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以达识。通过学习达到统一的认识,使全院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发展合力。二是学以找错。通过学习找出差距,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作为标尺,通过学习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出部门的短板、漏洞、缺陷,找出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去整改。三是学以立制。通过学习找准工作重点,建立科学、可持续的工作制度,并加强过程监督。四是学以见效。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真正推动工作见成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相渗透融合,确保工作不走偏向,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最后,庄永辉副书记强调,今天的学习内容丰富,部门负责人代表发言很有针对性。超儒书记针对下一步学习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并以落实处务会、联席会、三会一课、业务培训等制度为抓手,将学习成为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