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驻校纪检监察组

驻校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5-05-06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驻校纪检监察组职责

驻校纪检监察组依据宪法、党章党规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对市纪委监委负责。驻校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校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动驻在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2.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强化政治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重点是监督驻在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

3.负责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负责审查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5.负责加强对驻在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督促指导驻在单位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7.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动驻在单位开展廉政廉洁教育,依法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调查驻在单位非市管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报请市委监委决定管辖,受理驻在单位监察对象的复审申请。

9.对驻在单位违法的非市管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10.落实重要情况报告、与驻在单位党委协调、党员处分工作协调、内部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

11.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校纪检监察组历年人员名单

年份

纪检监察组人员名单

2025年

组长:薛常兵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王建武

办公室副主任:吴雯雯

组员:闻强、曾小燕、尹大鹏

2024年

组长:苗培彬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罗悠燕

办公室副主任:张秀军

组员:闻强、吴雯雯、曾小燕、尹大鹏

2023年

组长:苗培彬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罗悠燕

组员:闻强、吴雯雯、曾小燕、尹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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