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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领域全覆盖、对象全监督、责任全延伸,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 2018-12-26 15:27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6 11:09:19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成都市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

领域全覆盖、对象全监督、责任全延伸,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成都市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制定《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到领域全覆盖、对象全监督、责任全延伸。

强化政治引领  夯实基层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要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坚定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全市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在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规范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较真逗硬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在完善基层责任清单方面,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清单内容,突出清单重点,规范督查考核,做实评议评价。

此外,要健全基层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各区(市)县党委建立健全基层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落实责任的具体举措,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结合实际,分行业分领域分系统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抓手载体,加强督促指导,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基层站所。

严明纪律规矩  筑牢思想防线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主题党日、道德讲堂、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建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注重日常监督,让严实标准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在厚植基层廉洁文化方面,要深化“清廉蓉城创建引领行动”,进一步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各地优秀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精华,深入挖掘廉洁资源,提炼廉洁主题,讲好廉洁故事。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使廉洁文化进村入社、进家入户、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方面,坚持分类施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特点,充分运用互动式警示教育课、制作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收看专题电视栏目等教育形式,针对重点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风险、抗拒腐蚀的能力。

深化正风反腐  维护群众利益

《实施意见》明确,要紧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坝坝会”、走访座谈、进村入户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性收集、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进一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

要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全面贯彻从严从实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提能力,常态长效治理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要开展集中专项治理,聚焦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医保低保办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结合基层实际,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同时,强化基层公开公示,建立健全基层政(事)务、村(居)务公开制度,对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以及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审计结果等情况,因地制宜、务实有效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和时限,提高基层公开实效。

创新方式方法  增强监督效果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基层议事制度,推动完善基层单位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同步跟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措施。

创新多元监督方式,始终坚持“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一体化联动监督工作方式,推动“阳光问责问廉”与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纪律不严实、作风不务实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

同时,深化基层述责述廉,推动分层分类开展述责述廉,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市)县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市)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加强基层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对乡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监督,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着力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严格实施追责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强基层队伍  发挥堡垒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爽,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要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一方、带动一方、建设一方、发展一方”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社会整合功能,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