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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18-03-01 22:52 来源: 作者:

 (2018年2月23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2日至23日在成都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45 人,列席114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赵乐际同志所作工作报告和王东明同志讲话、王雁飞同志所作工作报告以及范锐平同志在本次全会上的讲话,审议通过了王川红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工作报告。

范锐平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敢于直面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为治蓉兴蓉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证。要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驰而不息锤炼作风,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突出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能力,防止党员干部被“围猎”。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认为,范锐平同志的讲话站高谋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市委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全会回顾了市纪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会认为,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持之以恒刷新吏治,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鲜明讲政治、把握新规律、探索新举措,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七大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指出,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期待。一是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强化思想引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保持定力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自觉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会指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七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围绕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加强对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签字背书、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追责问责等制度措施,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第二,着眼试点成效,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行使职权,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衔接。健全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对市县两级改革试点情况实施专项分析评估。

第三,坚持驰而不息,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实施细则,围绕贯彻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深纠“四风”隐形变异,严防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持续推进“阳光问责问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第四,强化纪律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必学内容。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更多功夫下在平时,严格谈话函询,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坚决惩贪治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预防腐败建议书制度,开展“清廉蓉城”创建引领行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第六,整体分层推进,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并重,深化开展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深化制度建设,精细化设计巡察工作流程,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大巡察”模式。强化整改落实问责,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深化市县联动,进一步探索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

第七,坚持以民为本,持续深化治理“微腐败”。持续深化“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扶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及执法、公共服务、办事窗口等行业发生的“微腐败”问题,对查处“微腐败”问题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定期对所属区域内“微腐败”现状开展分析研判,推进治理常态化。

第八,锤炼政治品格,大力锻造纪检监察过硬队伍。坚持政治引领,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确保政治过硬。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开展“三转”落实情况“回头看”。将思想政治建设贯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过程,推动理念思想、情感文化的全面融合。完成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严明纪律作风,强化担当精神,压紧压实系统内“两个责任”,持续深化系统巡察,严防“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