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学习

廉政教育

专题四:违规吃喝纪律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12 一审一校: 闻强    二审二校: 吴雯雯    三审三校: 王建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涉及违规吃喝的规定主要有4个方面:

一、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主要针对没有实质性公务接待事项,通过虚列接待事项或套取财政资金等方式,用于特定人员吃喝。比如,使用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费用,借举办会议、培训之机公款吃喝或套取费用用于私人吃喝,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无正当理由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吃喝等。

定性依据:聚焦是否“用公款支付”,综合考虑宴请动机、宴请规格、报销金额、报销次数、参与人数、是否造成不良影响等,重点核实宴请的事由、是否有真实的公务、报销费用来源、报销经办人、报销方式等。

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主要针对有合法正当的接待事项,但超过接待标准和费用开展公务接待,或者利用公务接待之机吃高档菜品、喝高档酒水等。比如,安排用餐时多次宴请,陪餐人数过多,超过用餐标准,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酒水,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奢侈浪费行为。

定性依据:聚焦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大吃大喝”,重点核实公务接待具体事由、违规接待的动机、当地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和餐费标准有关规定、宴请实际金额及人数等。

三、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主要针对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比如,受邀参加商人老板“一桌餐”,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宴请等。

定性依据:聚焦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重点核实宴请双方是否存在管理服务关系、宴请双方是否存在职权或地位制约因素、受邀人是否明知宴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前后是否提出请托事项等。

四、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主要针对出入私人会所行为。需要明确的是,私人会所极易滋生政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党员干部个人自费也不能到私人会所。

定性依据:聚焦是否有“出入”行为,重点核实为什么去、去干什么、受谁之邀、与谁同去等问题,深挖政商勾结、风腐一体问题。

通俗而言,违规吃喝行为有两个定性要素,即“乱花公款”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既不能过分拘束,也不能放任自流。正常的同事之间交往是允许的,关键是要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工作中的饭局要严守规矩,不能接受基层单位的吃请,不能接受企业的吃请,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生活中的饭局莫打“擦边球”,领导干部之间不要互相请客,正常聚餐应选择大众价位餐厅,避免在高档场所聚餐,不要固定人员经常性聚会,自觉远离同学会、老乡会等可能形成“小团体”、“小圈子”的饭局。

来源:清廉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