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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 2019-07-09 11:10 来源: 成都市纪委监委 作者:

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件。

1.龙泉驿区柏合镇长远社区居委会主任叶永钢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问题。2019年4月,叶永钢在上班期间答复辖区居民问题时,态度生硬、不冷静,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与辖区居民发生语言冲突和抓扯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叶永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彭州市葛仙山镇八井村党总支书记杨仕福漠视群众利益、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8年11月,杨仕福在组织实施本村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完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30日,杨仕福对本村村民胡某某关于解决部分工程费用的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2月,杨仕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崇州市三江镇沿河村妇女主任李学如履职不力问题。李学如在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时履职不到位,存在失职行为,导致不符合享受计生奖励政策的该村村民桂某某从2014年起至2017年12月违规领取计生奖特扶金3840元。2019年3月,李学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武侯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薛军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1月,薛军在办理成都市武侯区某医院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简单的形式审查,既未按要求进行程序核实,更未展开现场核实,导致该医院违规通过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2019年3月,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立足自身实际,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在工作谋划、工作落实全过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决不“走过场”“做虚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推动和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问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实事求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做到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严查严处、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集中整治,不断巩固我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