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成都

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2-30 22:20 来源: 成都市纪委监委 作者: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任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任江在担任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期间,连续三年在出租车座套验收工作结束后接受座套生产商某服饰有限公司安排的宴请,并收受该公司赠送的茶叶和红包,其中红包共计4400元。2016年和2017年春节,任江收受该公司销售经理赠送4瓶五粮液白酒和2条中华牌香烟。2018年12月,任江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邀请前往茶楼打麻将,并接受3000元“打底”钱。2020年8月,任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任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此案警示我们,当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以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成都市林草种苗站副主任江中印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2月,江中印等一行赴广西参加某博览会并参观桂林市城市绿化建设。抵达桂林后,江中印等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直接入住某县酒店,并连续游览当地多个景区,返回成都后,江中印等人在单位违规报销在该酒店两日住宿费用和伙食补助公杂费等共计4263元,其中江中印本人违规报销1058元。2020年12月,江中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江中印身为公务出行带队领导,本应严守纪律规定,但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行程中违规改变行程,借机旅游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此案警示我们,当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中来,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3.成都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唐仕正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费问题。2015年成都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控股的某实业公司受市科技局委托,承办了某创客大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唐仕正未经核实,便同意该公司在创客决赛专项资金中为不符合伙食补助报销条件的13人发放了伙食补助费共计9500元,其中唐仕正自己领取1400元。2020年8月,唐仕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伙食补助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唐仕正作为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未严格落实纪律规定,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费,触碰纪律红线。此案警示我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明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疲劳心态”。我们要进一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步不松、半寸不让,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持续巩固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4.新都区粮食局月波桥粮油食品厂党支部书记冯廷勇以党建、工会活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1月至11月,冯廷勇在担任新都区粮食局月波桥粮油食品厂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三次组织企业员工以党建、工会活动名义到西安、西昌、桂林旅游,并以党建费用名义报销出行费用共计44550元。2020年11月,冯廷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新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冯廷勇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本应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却没有起好带头示范作用,仍然心存侥幸、违规违纪。此案警示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真正将作风建设抓严抓实。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