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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龙泉驿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9-04 11:21 来源: 成都市纪委监委 作者:

近日,锦江区、龙泉驿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锦江区

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锦江区龙舟路街道龙舟社区党委书记刘光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接受辖区内餐饮企业免费午餐安排,累计金额共1.83万元。2019年6月,刘光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赔。

龙泉驿区

2015年2月,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村委会主任、成都祥瑞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安村村属公司,以下简称祥瑞公司)董事长邹学东在无任何文件依据情况下决定向村两委委员及工作人员8人发放通讯费补助,共计4800元,并在祥瑞公司报销。同时,在洪安村生态移民项目整改工作中,为规避村务公开相关费用信息,将整改经费划拨至祥瑞公司进行支取,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报销、公开整改经费。

2019年2月,邹学东与洪安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钟远明(兼任祥瑞公司监事、报账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安村党委书记钟盛超履职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月,钟盛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镇财政所村组代理核算中心负责人卜秀华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到位,2019年1月,卜秀华受到谈话提醒处理。违纪款已全部退赔。(编辑 陈艾 程廷静)